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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稅收法治建設駛入“快車道”,國家稅務總局多次強調,要把該收的稅費依法依規收上來,同時守牢不收“過頭稅費”的底線。
正值暑期,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和規范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積極響應并為大學生實踐與創新提供平臺與機會,同時組建審計小組為分公司提供協助。
在稅務申報時,分公司在申報實習員工工資時遇到難題,銀行回單與賬務處理不符。針對該種情況,審計部人員及時與分公司溝通,協助分公司規范賬務處理,并注意銀行回單摘要事項:
員工實習工資計提發放/個人勞務費賬務處理:
1、企業實習員工/個體勞務工資應正常計提,并附工資計提表,賬務處理為借:管理費用-工資/主營業務成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勞務費。
2、為實習員工/個體勞務正常申報個稅,正常支付員工實習工資/勞務費,并做賬務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勞務費,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稅。
3、根據賬上實際應交的個人所得稅情況進行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機關:借:應交稅費-個稅,貸:銀行存款。
堅定不移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應繳盡繳,顆粒歸倉。